欢迎光临正穗梅州财税服务网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服务热线

公司注册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一分钟讲解增值税简易计税的项目)

发表于 2022-09-24
文章导读: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税方法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一分钟讲解增值税简易计税的项目)

(一)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

销售、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包括: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有关动漫服务。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6)在“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18)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19)销售或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1)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22)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3)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24)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提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

a.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b.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d.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才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其他交通运输服务只能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

3.扣缴计税方法——适用于: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酒店运营成本占比收入(谈谈酒店投资回报率测算)
下一篇:库存周转天数的概念和意义(实例库存周转天数下降)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梅州正穗财税服务网
联系:洛先生
热线:400-600-5982
Q Q:285021422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三楼C202房

Copyright © 2004-2023 正穗财税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08117919号
 
QQ在线咨询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400-600-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