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具体措施如: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办公司流程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办公司流程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办公司流程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有不明白之处或者需要注册商标请右侧咨询客服(热线400-600-5982。我们这里还免费办理梅州公司注册。
如今大伙儿了解"【办公司流程】解答如果已经注册了该商标被侵权了如何处罚"了吧?早已在上述文章领着大伙儿开展了一个详尽的掌握,期待前文的叙述能对大伙儿具有帮助的效果哦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梅州正穗财税服务网
联系:洛先生
热线:400-600-5982
Q Q:285021422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三楼C20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