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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民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发表于 2023-01-16
文章导读: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为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当然无效的,它不需要任何人的主张就是无效...

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民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为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当然无效的,它不需要任何人的主张就是无效的,但是呢,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只不过,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进行这个民事法律行为时所预期的效果,甚至是,与行为人当时所预期的相反的,法律效果。

:比如甲乙两人买枪甲,想把枪卖给乙,而以也想在甲处买枪,但是呢,枪是我国的禁止流通物,因此呢甲和乙之间买卖枪支的这个行为也是无效的,双方无法达到,双方想达到的效果,也就是以无法取得枪支甲,也无法取得出卖枪支所得到的价款,甚至说这个标的物和这个价款都要被依法收缴,严重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属于典型的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了无没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但是不具备效要件。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绝对的无效,没有任何的事实,可以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无效,无需任何人主张就是自始无效的!

注意: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特征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在文字表述上可能有的人会产生误解,为什么,第二点是可以主张,而第三点是,无须主张的呢,这是一个,前后的问题吧,就是,如果一个行为发生的,有人觉得得他是无效的,他不具备有效的要件的话,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去主张这个行为是无效的,那么,这个行为被判定无效之后他就是自始无效的,不需要再有人去主张,这个行为从什么时候开始无效,从开始始无效,还是从某一行为发生,使无效,吴旭,其他人主张,他便是,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三,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实施通谋虚伪,表示又称伪装,表示或者双方虚假行为也是无效的。这个我们在之前意思表示的部分也做了一个稍微的讲解。这个就是我们之前所讲过的阴阳合同!有想了解的小伙伴可以翻阅之前意思表示部分的相关内容,那么之前在一思表示的部分,我们讲的是一个,娱乐圈当中,范某某的当中的阴阳合同,那么今天呢?我们给大家讲一个两个自然人之间买卖还是赠予的阴阳合同的案例来作为一个通谋虚伪表示的讲解。话说甲是老师乙是学生,双方的互生情愫,然后甲就想给以买一块手机,也就是假想赠与乙一会手机,但是呢,为了避免给双方的身份带来不必要的影响,毕竟老师和学生现在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因此呢,双方就明面上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然后赠予就是被隐藏的那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的话,买卖合同就是洋合同,而赠与则就是阴合同。此时这个赠与合同并不因为隐藏而无效,仍然应当适用有关赠与的规定,而买卖合同因为是双方的通谋虚伪,表示双方并无真实的买卖的意思,表示因此这个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里要注意法律的规定,是分两类的,第一个是有强制性的,第二个是非强制性的,那么如果违反了非强制性的规定的话,也不影响法的行为的效力而对于强制性规定的话,在法律上通常表现为命令和禁止。比如我们前边讲的那个买卖枪支的行为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很好理解吧,就比如说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断绝父子关系的合同。不是父子俩关系特别不好,服儿子不赡养父亲父亲一气之下说你不给我钱,我就跟你断绝父子关系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6,这一点是民法总则的一个规定规定在民法总则的第154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个我们之前也稍微做过讲解,这里我们再讲一遍,就是甲在北京的一套房屋以10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乙双方,交付了房屋,交付了房屋,交付了没有过户登记,也就是所有权还未转移,但是此时呢,房价大涨价就不愿意将房子过户给乙了,想多挣点钱就找来了自己的亲戚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然后将房屋过户到表哥的名下,将来再由甲楚氏防务,那么此时甲跟他的亲戚表哥的行为就是恶意串通,所以案例当中的以就可以主张甲和他表哥的买卖合同,因为串恶意串通损害自己的利益而无效。

注意:如果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话,那么就是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效力依然有效。

四:无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为该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一方取得取得方,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双方取得,则应双方返还。

2,折价补偿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相的责任。

4,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相关法条:《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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