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新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没有达到起征点时,是不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的,起征点将之前的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如果月开票量超过了15万元,个人经营所得税也是可以直接核定的,核定个税的0.6%,还会出具《核定事项通知书》。有的行业不仅可以设立个体工商户,在享受核定征收的同时还有可能减半征收,这样的话实际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就是0.3%了。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月营业额为10万元,在没有开专票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纳税的;
如果月开具9万元的专票,3万元的普票,那这9万元的就需要计算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了;
如果月营业额是60万。那这60万元就需要计算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
很多贸易行业最缺的就是成本,特别是贸易进项票的企业,上游采购为了低价不会开具相应的发票,但是下游会开具13%的增值税票据,这就直接中间的税负差,企业的利润就虚高了。因为进销项不一致,这也会导致企业后期增票等问题。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妨让上游公司在税收洼地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这样可以解决企业进销项的问题。
我们假设在上游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营业额为480万,享受核定征收,实际纳税税费为:
增值税:480万/1.01*1%=4.75万
附加税:4.7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480万/1.01*0.6%=2.85万
总纳税:7.89万。这其中的增值税部分我们还可以进行抵扣,综合税率也相当于只有0.66%。
这样我们不仅解决了企业的成本问题,还能保证企业在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完税后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无需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会与个人薪金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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