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机肥产品都可以免税吗
符合标准的有机肥产品可以享受宝安区做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规定:"为便于有机肥产品增值税政策,现就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公告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中,有机肥料按《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执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按《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标准执,生物有机肥按《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标准执。接下来正穗财税带大家看看‘【宝安区做账公司】介绍生产有机肥产品都可以免税吗?’搞不懂的就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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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56号
各、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宝安区做账公司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科学调整农业施肥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经国务院,现将有机肥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
一、自2008年6月1日,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宝安区做账公司料和生物有机。
(一)有机肥料
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三)生物有机肥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三、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等规定,单独核算有机肥产品的销。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
、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凡不能提供,一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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