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注明具体委托事项以及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需要加盖公司公章以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复印件需要本人签字,;
3、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公司章程,注意使用的是总公司章程;
4、成立分公司需要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份;
5、成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部分地区需要红本租赁合同;
6、成立分公司时有经营范围需要进行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哦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不得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梅州正穗财税服务网
联系:洛先生
热线:400-600-5982
Q Q:285021422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三楼C202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