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注册资金填多少、认缴期限怎么确定,又比如下面的这种情况:
某公司成立于2014年,认缴资金为100万元,约定的出资期限为5年,截止到目前实缴资金为52万元,期限就快到了,但暂时没有办法足额缴纳。
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不去处理,会不会有什么不良的后果?
按照规定,如果认缴期限到了,没有足够缴纳的应该补足未缴纳部分。那实在无法在认缴期限内缴清注册资金,应该怎么办?
处理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1、可以选择延长认缴期限;
2、降低认缴的注册资金数额。
如果没有进行处理,是需要承担对应的责任的。那么,下面来具体看看这两种处理的方式。
一、延长认缴期限
从实缴变为认缴之后,公司注册资金填多少、什么时候实缴完,都由公司股东集体决定,然后体现在公司章程之中。
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因此,如果认缴期限到了而认缴资金没有实缴完,就可以选择采用延长认缴期限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只要得到了全体股东的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修改程序之后,就可以延长认缴期限。
不过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认缴期限虽然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公司的营业期限。
而且,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均是需要向社会公众公示的,如果公司长期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会降低公司的印象分,从而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
所以,这也提示了一点:注册公司的时候,对于注册资金方面的填写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填写。
二、减少注册资金
要是不想延长期限,那就可以选择减资的方式。办理的程序为:
全体股东作出减资决议,然后提交必须的材料到工商部门。
比如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对外公告,即需要自公司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其实不管是延长期限,还是减少注册资金,办理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很多,没有足够的经验来处理,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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