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历年真题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一)及详解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二)及详解
第二部分 章节题库
第1章 总 论
第2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7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 模拟试题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详解(一)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详解(二)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详解(三)
经济法基础考点
法律事实(重点掌握)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1.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管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相对事件—社会现象:如战争、革命等
2.法律行为
四
法的形式和分类(一般掌握)
1.法的形式
(1)主要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
(2)法的制定机关和效力等级
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性法规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两个因素:
(1)年龄;
(2)精神状态。
与肢体是否残缺、智力高低等无关。
2.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例如行为权、请求权等;
(2)法律关系主体承担的义务: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3)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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